2020南京购房落户政策 (2020南京中考数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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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吸引人才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,南京市政府出台了《南京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其中包含了购房落户的新政策。
一、普通购房者落户
- 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(含保障性住房),并且取得《不动产权证书》的,可申请在本市落户。
- 已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,不可申请落户;但已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购房贷款或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已结清所有购房贷款的,可申请在本市落户。
- 购房者须符合南京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。
二、人才购房落户
- 符合《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》相关规定的人才,在南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(含保障性住房)的,可申请在本市落户。
- 人才落户的具体条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认定。
三、购房落户流程
- 购房者在购房后,应及时向所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《南京市购房落户申请表》、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、《购房合同》等材料。
- 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申请后,会对材料进行审核,并报市公安局审核。
- 市公安局审核通过后,会将落户信息下发至购房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。
- 购房者持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和《落户通知书》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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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注意事项
- 落户申请需在购房合同备案后提出,逾期不再受理。
- 落户申请人须为房产权证上登记的共有人之一。
- 落户申请人不得有刑事犯罪记录、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不利因素。
- 落户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,如有弄虚作假行为,将取消落户资格,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。
以上就是2020南京购房落户政策的详细内容。如有疑问,可咨询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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